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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建立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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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界定范围。设立62个人才工作联络员单位,确定分管领导、联络员。二是确定职责。联络员负责学习、宣传和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人才方针政策;及时向县人才办推荐本系统、本单位人才工作的动态情况、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调研成果;积极配合县人才办做好调查研究、政策制定、考察交流等各项工作;完成县人才办或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三是规范管理。将人才工作联络员参照后备干部管理,从定期例会、工作交流、考核激励、动态管理。
作者 曹永胜
出处 《现代人才》 2013年第3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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