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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出台《利州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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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委研究制定了《利州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利州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副科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区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和已退出领导岗位。
作者 杨力
出处 《现代人才》 2014年第2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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