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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论在绘画创造中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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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朝谢赫提出的六法: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针对现代艺术的表达,同样具有标准化的现实意义,也应是千古不变的金科玉律,是从事绘画艺术的人们都应该遵从的。
作者 肖念
出处 《现代装饰(理论)》 2016年第4期180-18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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