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立宪主义诸相与其本质要素1.立宪主义与立宪民主主义之间(1)所谓立宪主义,是指明国家的统治应依'宪法'进行的一种政治思想,而对应于该宪法的不同含义,其内容也大相径庭。~①即一般来说'宪法'这一用语,根据其不同的用法,可以区分为以下三种不同的概念:①无论是成文还是不成文,表明统治机构的诸原理和基本准则的实质意义上的宪法;②表示具有特定的内容·效力的制定法或作为最高法规的宪法典的形式意义上的宪法;③特指统治组织的诸原理和基本准则中符合“立宪主义”这一特定标识的近代意义上的宪法。
出处
《中国宪法年刊》
2013年第1期138-143,共6页
Chinese Yearbook of Constitution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