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事例的出现是与法学回归实践教学的背景密切相连的。法学实践教学最常用的方式是案例教学。就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而言,法学案例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已有成熟的教学案例素材和方法。但是,由于宪法根本大法的性质,即使在宪法有适用效力的国家,宪法案例也比其他部门法少。而在我国目前宪法尚无实际适用效力的背景下,宪法案例教学根本没有操作的土壤。虽然在我国宪法通常不直接解决现实问题,但是法治建设的目标就是宪法价值的实现。这一点已经在我国近年来针对社会问题的宪法解读中体现了出来。
出处
《中国宪法年刊》
2016年第1期112-119,共8页
Chinese Yearbook of Constitution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