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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变更批准后须3个月内完成配方及标签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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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回复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变更后新旧版标签更替时限的请示》(沪市监特食[2019]132号),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前提下,为节约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产品配方(含标签)变更注册批准后,申请人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产品配方和标签更替。
出处 《消费指南》 2019年第6期23-23,共1页 Consumer Buying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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