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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召回对消费者权益考虑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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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起召回都不是企业主动召回,这说明企业在对消费者权益的考虑上还不够,而是更多的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从长远上说,自身利益也会受到损害。《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年半以来,中国汽车召回出现了哪些新变化,又有什么问题需要改进?车企如何对消费者更负责?为此,本刊邀请了汽车领域的几位专业人士,共同探讨中国汽车召回的问题。
作者 吴琰
出处 《消费者报道》 2014年第6期16-16,共1页 China Consumer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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