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消法》未采纳多年来各界一直争取的“金融消费者”的提法。由此看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全社会范围的地位和重视程度仍有一段路要走。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走向大众化,金融消费投诉在各地消协投诉量的比重就一直处于前几名,仅次于房地产、电信等领域投诉。然而,由于金融机构的强势地位和金融产品的复杂性,普通的金融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因接受金融服务产生纠纷之时,往往出现投诉无门、投诉无用的窘况。为什么金融消费者一直被忽视?
出处
《消费者报道》
2014年第9期72-72,共1页
China Consumer Re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