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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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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由于“免、抵、退”税办法涉及面广、计算较为复杂,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出处 《税收与社会》 2003年第12期54-56,共3页 Taxation and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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