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解”在古代乐坛有三种词性:量词、名词、动词。词性不同,则在音乐中的意义当然就有所不同;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文用 J 表示作为动词的“解”,它是三者的核心,体现了一种根基深厚的音乐美学观念。“解曲”是一个动宾词组。有的辞曲在“《浑脱》解”“《急了》解”处标点有误,原因盖出于不明此义。“解曲组合”(jz)或“解曲式的组合”,即在 J 曲观念支配下的乐曲组合;“解曲扩展”(jk)或“解曲式的扩展”,则是在 J 曲观念的支配下,由 jz 而形成的乐曲曲体扩展。jz 与 jk 有大、中、小三种类型,也有介于 jz 与 jk 之间的边缘类型(具体分类省略)。Jz 与 jk 在古代乐坛都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前人的表述五花八门。
出处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1987年第3期37-39,共3页
Journal of Xi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