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声乐教学要为学员制作“乐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声乐演唱与器乐演奏同是音乐领域中的表演艺术。在音乐会中,我们习惯将节目分为声乐,器乐两大类。器乐演奏家无论他们是从事弓弦、弹拨、敲击、弹奏还是吹奏的表演,都是使用某件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由乐器制作大师制作完成的乐器。而声乐表演者使用的却是人们看不见、摸不着的,附属于表演者体内的“乐器”。因此,在教学中,器乐教师只须教授学生熟悉某种乐器的性能,并掌握它的演奏技巧,就可能培养出优秀的演奏人材。而声乐教师要培养出优秀的演唱人材,则首先要为学员“制作”——练就一付好嗓子——歌唱的“乐器”。如此一来,在教学中。
作者 黄保
出处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1988年第2期48-49,共2页 Journal of Xi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