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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应该提“整体—部分—整体”——与刘武德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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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拜读贵刊1997年11期发表的“应该提部分——整体——部分——整体”(以下简称“应”文)一文,对作者提出的观点不敢苟同,略陈管见,恳请小语界同仁批评指正。第一,“应”文混淆了“过程”与“入手”两个概念。首先应明确大纲提出的“整体——部分——整体”是“一篇课文教学的一般过程”。“
作者 佚名
机构地区 北京顺义县
出处 《小学教学参考(语文版)》 1998年第4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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