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探寻“语言文字运用”的教学秘妙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新课标中是这样规定语文课程性质的:"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其中"运用"和"实践性"两词直接指向了语文教学的目的与核心——教学语文,就是要教会学生学习、理解并运用语言来表达。一、站位在"课程"的高度进行教学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基本理念"部分中,对语文教学的指导思想做了这样的阐释:"语文课程是实践性课程。
作者 李丛强
出处 《新教师》 2012年第6期27-28,共2页 Teachers Toda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