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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评价改“×”为“○”是新型教师观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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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9月以来,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小学阶段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13〕59号),上海市各小学一、二年级全面规定,老师在批改作业的时候不能用"×"而改为"○"。这个小小的改变不仅在上海各小学的教师之间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了网络上的许多争论与质疑。大致可分为两种意见。一是质疑改"×"为"○"是形式主义,没有必要,不利于培养学生抗挫折能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是教学评价的积极措施,是尊重学生、提升学生学习兴趣的开明之举。
作者 朱俊增
出处 《新教师》 2014年第5期18-18,共1页 Teachers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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