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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机关在精麻药品管理中的职能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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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精麻药品的管控,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精麻药品管理涉及药监、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明确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是执法规范化的前提。办理精麻药品案件过程中存在权责混乱、配合不畅、人才缺乏、立法模糊等问题,需要通过构建协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相关立法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此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办理精麻药品案件的效能,从而更为有效、彻底地遏制毒情,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作者 王锐园
机构地区 中国刑警学院
出处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29-32,共4页 Journal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王锐园.公安机关办理精麻药品案件的困境与对策[N]. 人民公安报. 2015 (005)
  • 2肇恒伟.禁毒法教程[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4

同被引文献14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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