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学院是否应当重视学员的教学实习,应采取怎样的方式组织学员进行教学实习,目前尚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教育学院培养的对象是在职的中学教师,学员入校前都有一定的教学经历,入学后经过两年的专业学习,专业知识有所加强,又通过教材教法课的学习,学到了一定的教学理论。鉴于这些特点,教育学院的学员毕业前夕只需到中学听课,进行一些调查研究,或者让几个人讲几节课,大家评议一下就行了,没有必要人人上讲台。第二种看法是:虽然我们的学员入校前有一定的教学经历。
出处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
1987年第3期106-110,共5页
Journal of Xinjiang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