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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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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来说,人大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或者有关机构提出交办意见,会后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会议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政府办事机构共同交办,具体协调工作由政府办事机构负责代表对下级地方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出处 《新疆人大》 2014年第11期46-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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