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社会纠纷预防是'枫桥经验'的重要板块。新时代下'枫桥经验'之传承与创新应实现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体系的融合,通过借鉴域外预防法学理论将枫桥式纠纷预防机制纳入法治轨道;由此形成的新枫桥式纠纷预防机制以全民守法为目标,以事前预测法律风险、厘清权利义务为重要工作方法,吸纳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人员保障,其适用场域可扩展至所有矛盾纠纷产生的前端。与之相应的法学教育模式应从回望式用法扩展为前瞻式用法,为基层社会纠纷预防提供有效人才供给。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19年第2期100-106,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司法信息化3.0背景下云南省智慧法院建设研究”(K605053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