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确认的土地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制度,这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它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宋代封建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其法律制度首先是确保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和农民对土地的依附关系。朱熹作为理学集大成者,其法律思想是建立于封建上层建筑之上的思想意识,终极目的在于保护封建经济。维护封建国家与地主小农经济权利及合法权益,也就成为朱熹法律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
出处
《朱子学刊》
1998年第1期140-156,共17页
Zhuism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