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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赫的“骨法”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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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谢赫的“六法”论在历代影响很大,有“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之誉。但对“六法”的含义,后人却有多种多样的解释。当然,为适应绘画实践发展的需要,对它作出新的解释是必然的;但我们为了研究谢赫的绘画理论,则须力求忠实于作者的原意,尽可能避免曲解。本文仅就“骨法”及其相关的问题谈点浅见。一、关于“六法”的断句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全齐文卷二十五》论谢赫的“六法”中说:“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按当作如此句读标点。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漫引谢赫:“一日气韵生动,二日骨法用笔,三日应物象形,四日随类赋彩,五日经营位置,六日传模移写”;遂复流传不改。……
作者 范景中
出处 《新美术》 1981年第3期52-54,共3页 Journal of the China Academy of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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