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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级兽医用药管理体系 促进畜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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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83年下半年起,我县畜牧兽医系统按《兽药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精神,建立了县、乡、个人三级兽医用药管理体系,即县站设药库,乡(镇)站设药房,兽医配备药箱,以县库为核心,共同统管全县的兽药,并制定规章制度和奖罚措施,使兽药进销和使用规范化、制度化,不仅保证兽药质量,方便群众,促进牧业发展,而且有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出处 《畜牧与兽医》 1988年第3期128-129,共2页 Animal Husbandry & Veterinar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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