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学界进行过一场关于"亲亲相隐"原则的辩论,辩论的焦点在于这一原则对法治和社会秩序的影响。本文不准备讨论"亲亲相隐"是否合理,而是从价值中立的角度解释这一客观事实何以存在,即它为什么会存在于古代正统思想和官方法律中。根据瞿同祖的法律社会史研究,笔者发现了传统法律的家族主义逻辑,家族是基本的法律单位,法律的行使和秩序的维持有赖于家族的权威和力量;传统法律中还存在着礼治主义逻辑,礼是富于差异性的、因人而异的,法律在"儒家化"的影响下而"以礼入法",使得古代法律成为一种差异化与特殊化的行为规范。"亲亲相隐"正是这两个逻辑的体现,是家族和礼治的贯彻于法律体系的表现。"亲亲相隐"是一种维护家族和礼治的思想原则,因而才得以出现在正统的社会思想中并进入正式的法律体系。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形势下社会认同分化与整合”(10JJD8400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