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的责任'是新世纪国际干预理论的新发展,近年来被西方大国广泛运用到对发展中国家的干预实践之中,并由此引发了国际社会对其制度构建问题的激烈争论。基于历史与现实,东盟地区'保护的责任'制度的构建有其必要性,但在构建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障碍。只有东盟和联合国、其他国际组织、区域内的主权国家及民间组织等实现了多层次互动并能兑现其承诺,该区域内'保护的责任'制度才能得到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基金
贵州大学引进人才项目“东盟地区治理的转型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贵大人基合字(2015)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