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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规定“发生诉讼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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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一家网店在其系统中设置,凡消费者购物都必须先注册账户。注册账户时会显示《服务协议》,消费者只有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才能进入。《服务协议》中写明"所有消费者与本网店因购物引发的诉讼,均由网店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但并未作出任何醒目提示。三个月前,我看中一件商品后,因为《服务协议》条款太多而没有细看。
作者 袁梅
出处 《新农村》 2015年第9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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