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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单元业主“自行管理”,能否拒缴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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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2018年初,鉴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就收费问题超出了我们的要求,我们同一单元的业主遂决定实行'自行管理',并签订了对应协议,明确表明不要物业公司介入我们所在单元,我们也不承担任何物业费。可如今,物业公司以其并不认可,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同意我们的'自行管理'协议为由,要求我们缴纳物业费。请问:我们有权拒绝吗?
作者 廖春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农村》 2019年第5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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