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弁言刘大绅(1746—1828),字寄庵,号潭西逸叟,云南宁州(今玉溪华宁县宁州镇)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进士。清代乾、嘉、道时期滇籍著名学者和诗人。刘氏远祖系江西临川人,家世以教书为业。大绅擅赋诗作文,著有《寄庵文钞》三卷和《寄庵诗钞》三十卷,编有《五华诗存》、《五华五子诗钞》。其诗文自然朴实,大多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提倡社会公德,继承了杜甫诗学的遗风。大绅诗文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其文《昆明哑孝子传》被采人《清史稿》卷四百九十七,又被选编入民国高中国文教材。其诗歌造诣很高,成就颇大,在云南文化教育史上具有一定的影响,是一位值得深入研究的清代历史人物。大绅从偏远的云南射策入仕,历官山东新城、曹县、朝城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