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政办[2013]1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为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青海省扶助残疾人规定》的要求,为残疾人交通出行方便,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营造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现将为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对残疾人持本人的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驾驶本人代步用机动车,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停放时,一律免收停车费。
出处
《西宁政报》
2013年第Z1期29-29,共1页
Gazette of Xin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