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政办[2014]9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青海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编委负责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改革纪律,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改革实施。按照中央的部署,省政府决定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分批实施、逐步推进,用4年时间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现就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出处
《西宁政报》
2014年第6期20-24,共5页
Gazette of Xin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