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是实现土地产权清晰化和土地要素市场化的基本保障。综观现有理论和实践,在公私合作理念导引下来助推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之修改和完善,共识大于争议。法理上,以公私合作理念来指导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之改革,其实质为: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应践行公私合作理念。这一理念的有效实现依赖于三大基本诉求:一是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应践行公私主体合作治理;二是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应践行公私法方式合作治理;三是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应践行公私协商程序合作治理。现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须对其作出积极回应,以助推这三大诉求的有效实现。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75-81,共7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准征收’与行政补偿法律制度研究”(17CFX0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18ZDA15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项目“财产管制性征收法律问题研究”(2017M61150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