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大中型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意义——兼与李石同志商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特区经济》1991年第5期发表了李石同志《现阶段大中型企业不宜实行股份制》一文(以下简称李文),读后深受启发。作者不赶风头,独持己见,的确令人称道。笔者也借此刊谈谈对国营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看法,并就“李文”中的一些观点与作者商榷。“李文”认为:①股份制经济产生的目的是筹集资本,解决私人资本主义企业积累的有限性和发展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巨额资本之间的矛盾;②西方资本主义股份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变化并不是股份经济产生的目的,而仅仅是结果;③现阶段我国进行微观经济基础的重新构造的基点是企业经营机制的变革和完善,解决企业资金短缺并不是微观经济基础重新构造的基本出发点;④实行股份化的企业,如果股息率等于或稍高于银行利率,则股票发行不具备投资吸引力,而如果股息率高于利率,那么当实行股份制后的经济效益高于实行股份制前时,就会出现社会股吃企业的不合理现象;⑤企业内部实行全员股份制或发行内部股,则会出现化公为私、分配不公的情况;⑥企业短期行为是由于新旧体制转换的矛盾和短缺经济造成的,实行股份制并不能有效克服短期化行为;⑦由此而得出结论。
作者 豫仁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19-21,共3页 Special Zone Econom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