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对转让定价实行管制性揭示的探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转让定价,作为跨国公司内部的重要经营管理手段,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跨国公司滥用转让定价手段,无偿侵占其合作伙伴和东道国的利益,也是事实。如何限制、管理转让定价,已引起世界各国特别是象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普遍重视。各国面临的转让定价情况不同,采取的监督、审查措施也不尽相同。我们认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对转让定价实行管制性揭示。一、管制性揭示的特点首先,管制性揭示以揭示转让定价的有关信息为目的。跨国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常常以“保守商业秘密”、“编制成本太高”等为借口。
作者 周伟 陈岩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12-13,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