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中心,作为改革开放的又一个“金融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在它被提到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者的案几上之前,就已悄然运作了。一、三种模式以政府对待金融中心建设的态度而言,中外金融中心的发展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为政府完全不干预的自发式,即政府听由金融中心自然发育和成长,不施加任何干预。伦敦、纽约等传统金融中心即为此种发展模式。香港亦属此列,港府更是一直奉行“积极不干预主义”。第二种为政府人为塑造式,即由政府完全用行政手段构造金融中心,以达到吸收资金之目的。此模式不多见。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0期25-26,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