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特区成立之初,中央明确提出“经济发展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方针。13年来,深圳的社会发展与体制改革围绕市场化取向开展多方面探索。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构怎样设置、职能如何转变,是十分关键的前提条件。深圳市级机构1980年以来,进行过5次改革和调整。这些改革均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实施的必要步骤,对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监督、服务、协调、规划职能作用,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一、机构改革的实践和回顾(一)第一次机构改革。从1981年8月着手,这是特区发展的起步阶段。根据特区的发展需要。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0期15-16,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