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绪论(一)问题意识作为一名来自我国台湾的刑法初习者,笔者认为,我国大陆通说的刑法学采用的是苏俄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然而,时至今日,随着我国大陆的刑法面向世界以及与其他国家理论对话的需求增加,德国与日本的刑法解释学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逐渐为我国大陆所重视。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考察间接正犯这一具有浓厚的德、日刑法学色彩的理论,具有指标性意义。间接正犯(mittelbare T(a|¨)terschaft)的概念是在近30年前引入我国大陆刑法学的。
出处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3年第1期40-76,共37页
Crimin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