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中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取得重大进展[1],同时也意味着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从"法制时代"到"法治时代"的理念转变,也需要从"立法时代"到"修法时代"的重心转变,还需要从"立法时代"到"解释时代"的法治路径转变。立足于此种时代背景,此处就具体法治与案例表达的关联问题作些思考。一、法治的多维表达(一)法治的话语表达随着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变化,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作为社会主义大国的中国和平崛起,世界格局的几个大极(美国、欧盟、金砖国家)之间的竞争更趋激烈。综合国力的竞争是全方位、全领域的,其中,意识形态、文明话语、科学技术等软实力竞争越来越占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逐步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如何建构中国特色的法治话语体系,以主动。
出处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3年第1期307-322,共16页
Crimin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