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刑法中的动机错误——以人格刑法学为视角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刑法中"动机错误"的提出波恩法院判决中,被告人因精神分裂产生一种幻觉,即男证人(被害人,女证人的现任男友)对女证人(被告人的女友)施加坏的影响。在这种幻觉刺激作用下,按判决书所言,形成了"弄掉被害人"的动机,以"将女证人从被害人坏的影响下解放出来"。换言之,行为人就是在对情境、前提事实认识错误下,形成了错误的动机。由于德国刑法典分别于第211条和212条以是否存在卑劣的动机区分了谋杀和故意杀人。<sup>[1]</sup>在判决书涉及的案子中,被告错误的认识,一方面导致他犯下罪行。
作者 蔡仙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3年第2期198-210,共13页 Criminal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共引文献4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