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是一种伴随着危险的职业行为,医疗过失增加了医疗的风险,给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带来新的威胁。在我国,医疗过失不仅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根据,而且可以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伤的医务人员,可以以医疗事故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首先,只要没有发生重大结果,无论争议行为本身多么恶劣,都不会构成犯罪;其次,只要争议行为中没有表现出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
出处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6年第1期201-251,共51页
Criminal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课题“医疗过失的定罪处罚标准问题研究”(课题批准号:15YJC82007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医疗过失判断标准的比较法研究”(课题批准号:2014EFX001)的阶段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