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依法履行职务,交通警察需要在快速、密集的车流中执行勤务、查处违法行为、勘查事故现场,本身就具有高风险性。而随着经济和社会改革力度的加大,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交通违法者肆意谩骂、诽谤、冲突、对抗甚至暴力袭警,使得交警执法权益屡受侵害。这也引起了公安部领导的高度关注,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民警和协管员伤亡事故发生。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充分认识增强交警职业风险防控。
出处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第12期19-20,共2页
Modern World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