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七九年五月七日和一九七九年六月六日,成都、渡口市先后发生两辆公共汽车爆炸案。两辆车共载乘客86人,其中死21人,占24.4%;重伤19人,占22.1%;轻伤33人,占38.3%;未伤13人,占15.1%。一、损伤情况1.成都市公共汽车爆炸案有10具尸体。损伤分布的部位:头面前部占18%,颈前部占7%,胸腹部占20.5%,上肢占22%,下肢占18%,头枕部占4%,背腰部占4%,臀部占2%。损伤程度:9具尸体较完整,仅l具尸体胸、腹、腰、面部炸毁,残缺,
出处
《刑事技术》
1980年第2期39-41,共3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