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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注新斯的明中毒致死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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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死者系1岁8个月男孩。1985年5月9日,因患轻度腹泻及腹胀肌注新斯的明0.7毫克,约3~4分钟后出现面色发青、大汗淋漓、恶心呕吐、流涎、脉搏细微、呼吸困难、全身僵直等症状,随即小便失禁、黄稀大便喷射而出。立即注射0.
出处 《刑事技术》 1986年第5期41-42,共2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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