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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库纳拉奇案看危害人类罪中的强奸罪与酷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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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与库纳拉奇案简介1991年,前南斯拉夫联邦境内爆发了绵延十年的武装冲突,其间发生大量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事件。1993年5月25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第827号决议,成立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以下简称'前南刑庭'),负责审判自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联邦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个人。前南刑庭开创了国际法庭审判国内罪犯之先河,使得国际人道法缺乏制裁力的局面得到极大改变,其法庭规约与机构组成亦对日后建立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作者 刘之忻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刑事法判解》 2014年第1期233-239,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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