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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曲“襯字”辯説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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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曲'本是民間韻文,並無所謂句之平仄格律,也無所謂'正''襯'。句之有句式、格律、規則的確立,始於律詩、律詞。'襯字'衹在'律句'之中;是律句中格律之外的'字';即'正字'之外的'襯(字)'。律詞是有'襯字'的;而且由於律詞是首先完成的'格律化的長短句',所以'襯字'首先出現於律詞;首先是律詞中有'襯字',然後'南北曲'中纔有所謂'襯字'。北曲中的所謂'襯字',並不是像《辭海》《漢語大詞典》所説那樣在'定規'之外'添加進去'的;恰相反,是當'北曲'被置於'案頭清玩'時,其句中的某些原來就存在的'字'而被格律'擠出來'的。'南曲'的'襯字',則是向句間、步間'嵌塞進'到'眼'裏去的。
作者 洛地
出处 《戏曲与俗文学研究》 2016年第1期1-24,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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