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人的行为进行审视时,可以看到,工业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行为模式是竞争,而且工业社会的各种思想理论也都对竞争作出了深度思考。但是,工业社会的几乎所有主流思想都从属于对竞争合理性的证明,或者可以归入对竞争文化加以阐释的行列。正是这些思想和理论,以及由这些思想和理论物化而成的制度和社会结构,把人形塑为竞争行为的主体,而人的竞争行为又引发了诸多社会后果。在社会的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人的竞争行为处在社会的存在和延续所能承受的范围中,而在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人的竞争行为则把人类引入了风险社会之中。随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觉醒,我们需要通过文化重构去再造人的行为模式,以实现合作文化对竞争文化的替代。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37-45,共9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重大项目"社会治理的伦理重构"(16JJD72001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