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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常见的法律常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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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罪犯"的称呼要慎用《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说,任何公民,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对这些人员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称之为"被告"或"被告人"。只有在人民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之后,才能被称之为"罪犯"。 (二)公安人员不能去"侦察"案件 "侦察"与"侦查",一个是军事用语,一个是法律用语,二者是有区别的。
出处 《新闻研究导刊》 2001年第6期45-45,共1页 Journal of News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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