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必须遵守起码的章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篇稿件,是本报采写或是转载自其他报刊,或是从网上下载,必须清楚标明,这可说是办报的起码章法。遗憾的是,近年来,由于报社新手较多或其他一些原因,在这样的常识问题上,屡屡发生不该发生的问题。试举一例:今年2月23日,某报第五版"国内新闻"刊登的九条消息,除一条外,其余八条消息分别转载自《中国青年报》、《北京晨报》、《辽沈晚报》、《南京现代快报》、《天府早报》、《时代商报》等六家报纸,虽然转载似乎多了一点,但毕竟每条都注明了出处,倒也无可非议。然而,这几条消息的前面,除了注明原载的报社名称外,每条都加上了"今日本报消息"几个字,这就令人大惑不解了。既然是转载其他报纸的,为何又成了本报独家发布或直接采写的"今日本报消息",两者岂不矛盾!有的消息。
作者 宣平
出处 《新闻研究导刊》 2002年第2期51-51,共1页 Journal of News Research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