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电视新闻行业快速发展,栏目种类日益丰富,随着新闻栏目质量的不断提高,新闻信息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当前,我国电视民生新闻体系已经比较完善,在助推中国梦、弘扬主流价值观以及传递正能量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尽管民生新闻栏目普遍都尽全力贴近人民和生活实际,在一定范围内也积累了相当可观的人气,也得到了群众的好评,然而在互联网技术新媒体平台的深层次影响下,舆论环境日益复杂。尤其是新闻体制发生变化后,一些电视节目为了追求收视率以及在经济收益的驱动下,其所制作的新闻内容日渐庸俗,有些新闻节目不惜打破行业底线,造成严重的法律失范问题。新闻节目是重要的新闻信息放送平台,传递正能量是新闻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一些新闻节目的播报方式以及播报内容游走于法律的边缘甚至已经明显冲破了法律的界限。其不仅没有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反而无端给观众造成了负面的心理影响。因此,针对电视民生新闻报道中法律失范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迫在眉睫。
出处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第15期148-,共1页
Journal of New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