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表演过程中,表演者与音乐作品的交流,把高超的技能与音乐丰富的情感内容融合起来,使音乐形象和音乐风格较为准确地得以体现。以人类文化经验的沉淀为基础,科学地保留自己独到的审美意识,不断运用个体审美经验,客观地认识把握作品内涵,将感性与理性融会贯通,高度统一起来,适度把握审美意识,这样才能体现出表演者审美追求的高度和深度,更高层次地展现表演艺术。但是作曲家通过用自己的感知、想象、体验用符号的形式记录在乐谱上的时候可以说音乐作品诞生了,但是这对于这件音乐作品来说只是一个开始,因为音乐表演还没有开始,音乐表演是音乐存在的活化机制,只有通过音乐表演听众才能真正的接触和感受音乐。
出处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
2014年第S1期501-501,共1页
Education for Chinese After-school(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