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一位作者,写了一个电影剧本,故事和人物都写得好,但在电影制片厂没有排进拍摄计划,他把剧本送到电视台,拍成了一部很不错的电视剧.于是得出结论说:电视剧创作与电影创作是一回事,不过一个用摄像机摄录完成,一个用摄影机拍摄完成而已,作者在写剧本时,用不着把两种剧本区别开。有的人看法正相反。认为电影和电视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你把《红楼梦》改编成35集的长篇幅剧本,可以拍成电视连续剧,但你这长篇幅剧本却不可能拍成35集的电影故事片,不论你的剧本写得多么精彩.
出处
《新闻与写作》
1987年第12期3-6,共4页
News and Wr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