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新闻立法为什么迟迟不能出台?据说是在对新闻自由的认识上有分歧。那么,何为新闻自由和新闻立法,它们的作用是什么?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在理论上作出回答,更需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本文从新闻自由与新闻立法的社会功能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一、新闻自由是新闻工作者向全社会负责的基本权利,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新闻自由最初是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在1644年提出的.三个多世纪来经过不断发展和充实,作为一种思想、一个原则和一项权利为全世界新闻界所接受所承认。所以一谈到“新闻”。
出处
《新闻知识》
1988年第7期11-12,共2页
New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