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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应知应会(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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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公示意见的处理: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采取口头或署名书信等方式向支部、党总支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公示结束后,接受群众反映问题的党组织要及时、认真梳理反映问题类别、记录归档。对反映情况空泛无具体线索的一般不予调查核实。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湘评论》 2019年第2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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